门楼牌收费标准
www.365355.com 发布时间:2015-04-03 14:44:37 来源: 作者:
关于我省楼门牌收费标准的批复赣发改收费字[2004]32号
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我省门、楼牌编制管理收费问题的函》(赣公函[2003]45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协调全省城市标准地名标志设置管理中有关问题会议纪要的通知》(赣府厅字[2003]86号)精神。在2004年底前,我省县级以上政府驻地城区,应按国家标准《地名标牌城乡》(GB17 733?1?1999)全面完成街、路、巷、门、楼等地名标志的设置工作。为确保全省门、楼牌编制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经成本测算,本着‘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现就有关门、楼牌收费问题函复如下:
一、门、楼牌收费标准
(一)楼牌(900mm×500mm加外沿边宽25mm)每块350元(长余辉时间为7小时以上);
( 二)大号门牌(600mm×400mm加外沿边宽15mm)每块180元(长余辉时间为7小时以上);
(三)中号门牌Ⅰ(360mm×240mm加外沿边宽13mm)每块84元(长余辉时间为7小时以上);
(四)中号门牌Ⅱ(240mm×160mm加外沿边宽12mm)每块40元(长余辉时间为7小时以上);
(五)小号门牌(150mm×90mm加外沿边宽12mm)每块15元(长余辉时间为7小时以上)。
二、门、楼牌安装收费标准
(一)楼牌安装收费每块30元(含旧牌拆除费用);
(二)大号、中号门牌安装收费每块5元(含旧牌拆除费用);
(三)小号门牌安装收费每块1?5元(含旧牌拆除费用)。
三、门、楼牌收费范围
(一)楼牌由执收部门向楼房物业管理部门收取,物业管理部门不得向物业管辖范围内的居民另行收取;没有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的,向楼房产权单位收取。每楼限装二块楼牌。
(二)各类门牌由执收部门向各类单位或组织(门牌使用者)收取;属个人产权的房屋,可向个人收取。
(三)临街的独立门户也应按规定安装门牌,有产权单位的,向产权单位收取;属于个人产权的,可向个人收取。
(四)对有困难的企业、单位及生活困难的个人,公安部门应酌情予以减免。
(五)对2002年以来城市规划中原地名没有发生变化并且在这个时段以来新更换了城区楼、门牌的,暂缓按本文的规定执行,也不能收取任何费用。
(六)公安机关向产权单位和属个人产权者收取本文所规定的门、楼牌制作、安装费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上述收费为一次性收费,自新式门、楼牌安装实施起执行。请各设区市公安机关接文后到价格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门、楼牌工本费纳入各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并严格按国家标准制作门、楼牌。在收费过程中各级公安部门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同时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此复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财政厅
二○○四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