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www.365355.com 发布时间:2015-04-03 14:27:31 来源: 作者:
事项依据
1、《劳动法》第六十九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2、《江西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管理条例》
办理条件
经考核鉴定成绩合格
申办材料
经考核鉴定成绩合格
办理程序
1、职业资格证书申领人提交申请材料。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受理后,对申领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是否核发的决定。对考核鉴定成绩合格的,核发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的决定。对考核鉴定成绩合格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
1、 技术(业务)理论考核收费:初级工20元,中级工25元,高级工30元,技师35元,高级技师40元。
2、 鉴定(考核)的有关资料,按实际费用支出收取。
3、 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评审费:初级工每人25元,中级工每人45元,高级工每人65元,技师每人85元,高级技师每人105元。
承办机构
赣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赣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4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