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停业、复业税务登记
www.365355.com 发布时间:2015-04-03 14:31:47 来源: 作者:
1.纳税人因特殊原因需要停业(歇业)的,应当自开始停业(歇业)之日起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所提出停业书面申请。
2.纳税人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停业(歇业):
(1)由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有关机关批准后,到办税中心指定窗口领取停业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所清缴应纳税款,fa票及其它税收资料;
(3)按程序逐级审批后,交税务所执行。
3.纳税人停业期满应复业的,应当自停业期满之日起五日内持原停业申请审批表向主管税务所申请复业,具体程序按复业申请表办理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请复业或在停业期间进行营业而不申报纳税的,将依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