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许可
www.365355.com 发布时间:2015-04-03 14:33:22 来源: 作者:
事项依据
《护士条例》、《江西省护士执业注册工作办法》
办理对象及范围
居民 妇女
办理条件
申办材料
(一)首次注册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2、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和《护士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护理专业(助产)学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医疗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签约合同);
6、医疗机构临床实践的有效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
7、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3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8、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同一底版);
9、已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后2年内未注册者和中止注册2年以上重新申请注册的,除提交以上1-8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在注册机构指定的医院(二级以上医院)接受3个月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二)再次注册
1、《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
2、《护士执业证书》(副本);
3、执业机构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3个月内《健康体检表》;
4、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办理程序护士执业注册程序
申 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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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审核资料
↓
首次注册,60日内批准
再次注册,30日内批准
↓
缴 费
↓
领 证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护士注册费:8元/人 护士再次注册费:4元/人
承办机构
县卫生局医政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