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www.365355.com 发布时间:2015-04-03 12:41:24 来源: 作者:
事项依据
许可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办理对象及范围 企业
办理条件
许可实施条件:
1、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并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2、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
3、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
申办材料
要提交的材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具有省级以上安监部门认可的评价资质,评价内容符合《评价导则》的要求。经营单位可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评价);
3、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复印件;
4、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
5、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安全业务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6、安全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属重大危险源的,必须提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办理程序
许可实施程序:
1、企业向县(市、区)安监部门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资格培训。
2、企业向消防部门申请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验收。
3、企业委托有省级以上资质的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并提交《安全评价报告》。
4、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委托有省级以上资质的安全评审中介机构对《安全评价报告》进行专家评审。
5、安全评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的,向县(市、区)安监部门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6、市安监局受理。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承办机构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赣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