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检申报材料审查与上报程序
www.365355.com 发布时间:2015-04-03 12:50:57 来源: 作者:
一、办理部门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
二、办理依据
国家质检总局《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实施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办理程序
㈠企业领取申请表,向省局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及证明材料。
㈡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表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交主管处领导审核,不符合的退回企业。
㈢由主管处领导对审查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签具审核意见。
㈣由分管局长对审核后的申报材料进行审定,签具审定意见。
㈤经分管局长审定后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予以受理,签具省局意见,加盖公章。
㈥将已受理企业的申请表、申报材料及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上报国家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