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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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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www.365355.com 发布时间:2009-08-15 来源: 作者:

五字[2009]21号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2009年党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核定党员党费基数。各党支部要对有固定收入党员的月缴党费基数进行核定,核定时要严格对照标准。核准后,由每个党支部建立党员党费基数台帐,把党员姓名、月固定收入、党费收缴比例、月缴党费数等情况详细列出,镇党委将对各支部党员党费基数进行专项核查。

二、切实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按月交纳党费制度。党员每月应在25日前向党支部交纳当月党费,党支部收齐后于月底前上交镇党委,各党支部每季至少一次将所收党费汇入镇党委党费专账,做到及时上缴、不拖不滞。二是党费账务要做到规范、清楚,党费收缴要登记及时。各党支部收缴党员党费必须使用《党支部收缴党费登记簿》,做到登记及时、规范管理,一律不得使用其他帐本或自制表册收缴党

费,否则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各党支部的党费帐要达到“三个一”:即一本党费帐、一本票据、一份登记表。三是实行党费收缴专人负责制。各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镇党委将经常督查了解党费的收缴情况。

三、严肃党费收缴工作纪律。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所在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要采取措施严肃处理,要通过教育处理切实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

 

 

 

 

 

 

中共赣县五云镇委员会

2009年4月16日

 

主题词:组织工作  党费收缴  2009  通知                

中共赣县五云镇委员会       2009416日印发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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