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云镇2011年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实施方案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圩镇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镇2011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构建和谐新五云,镇党委、政府决定,以村庄整治为突破口,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以“三清六改四普及”(即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改房、改水、改厕、改路、改栏、改环境,普及沼气池、普及太阳能、普及有线电视、普及宽带网)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整治活动。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村庄整治为切入点,以村镇规划为先导,切实提高村庄整治工作水平,扩大村庄整治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坚持以受益农民为主体,加大政府扶持力度,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自觉性,使更多的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得到实惠。
二、工作任务
全面完成全镇2011年6个新农村建设点的村庄整治任务,年内必须达到“三清六改四普及”的基本要求。2011年全镇共有6个新农村三级共建点,分别为千丈村千丈?、上丹村甫杓形、赣江村移民新村、大岭村长寿湖旅游新村、新阳村樟木坎和下丹村上下村。结合各自点的情况,各点定位如下:千丈村千丈?和上丹村甫杓形打造休闲旅游为重点,赣江移民新村以建设圩镇点和谐平安小区为特色,大岭长寿湖旅游新村以建设新户型示范点和农家乐旅游休闲为目标,新阳村樟木坎定位为蔬菜观光旅游休闲点,下丹村上下村将建设生态休闲古村落。
三、时间步骤
第一步:3月1日至5月31日,各点全面完成户办项目改水、改厕、入户便道硬化,拆除空心房和杂房、粉刷土坯房工作。实现点内基本成型。
第二步:6月1日至8月31日,农户新建房屋完成第一层建设,完成点内主干道硬化、点内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公益设施建设。各点成型达到验收标准。
第三步:9月1日至10月31日,农户新建房完成主体建设和立面粉刷装修,进行“三清”收尾工作,各点迎接上级验收。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镇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罗金荣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明经华任第一副组长,纪委书记程卫国任副组长,镇新村办、规划分局、国土所等为成员单位组成,统筹协调全镇新农村建设工作。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切实发挥新农村建设的实施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投身新农村建设,确保新农村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村镇建设中要特别注重加大规划执行、新户型建设推广力度。
2、严格标准,确保质量。根据实际,制定严格的“三清六改四普及”标准,通过“三清六改四普及”达到环境卫生、庭院净化、村庄整洁、道路通畅、生活便利的目的。(1)清垃圾。全面清除门前屋后垃圾、杂草,做到无乱堆粪堆,无乱丢杂物,垃圾定点堆放。(2)清淤泥。全面清理粪坑、污水坑、死水坑等,清除污水污泥。(3)清路障。全面清理村组道路和路旁阻挡交通的构筑物,拆除有碍村容村貌的残墙断壁,合理选定草垛堆放、生猪饲养地点,保持村组之间道路畅通。(4)改房。拆除点内所有危旧房、空心房,进行合理规划,推广新户型,大力鼓励建新房。(5)改水。改变饮水条件,保证农村居民户户用上清洁卫生的饮用水。(6)改厕。点内破旧厕所全部拆除清理,新建水冲式、沼气池式或“三格式”卫生厕。(7)改路。硬化点内主干道和入户便道,使点内所有农户走上方便路、干净路。(8)改栏。拆除破旧栏舍、杂房,或进行合理适当粉刷,改造畜禽圈所,倡导畜禽圈养,实行人畜分离。(9)改环境。开展点内植树、种果、种菜,美化村庄环境。(10)“四普及”工作。点内太阳能普及率达到30%以上;新建沼气池普及率达到20%以上;农户有线电视普及率达90%以上;推广宽带网。(11)建立垃圾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点要按照保洁标准化建设的要求进行农村保洁工作。新建2个垃圾池,并聘请1个保洁员对建设点垃圾进行处理,而且对农户进行宣传教育和监督,建立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
3、狠抓落实。分管领导统筹协调调度全镇的新农村建设工作;包片驻村领导是该建设点的第一责任人;驻村干部是该建设点的具体责任人;村书记、主任是本村新农村建设点的直接责任人,形成镇村两级齐抓共建的良性工作机制。
4、加强督查。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农户。在村庄整治中,理事会要与农户签订协议书,明确任务和目标。实行随时跟踪督查,十天调度通报制度,每个阶段都要全面组织督查,限期整改,确保村庄整治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5、严格奖惩
奖励措施:在6月底前达到验收标准的整治点,奖励该点挂点镇村干部每人600元,奖励该点所在村1000元;在8月底前达到验收标准的整治点,奖励该点挂点镇村干部每人300元,奖励该点所在村500元;打造成精品点的,另奖励该点挂点镇村干部和所在村各500元。
处罚措施:在9月底还未达到验收标准的整治点,处罚该点挂点镇村干部每人300元,处罚该点所在村500元;在10月底还未达到验收标准的整治点,处罚该点挂点镇村干部每人600元,处罚该点所在村1000元,并在年终考评中给予此项工作一票否决。
五、优惠政策
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如下优惠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中共赣县五云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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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3日